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有什么区别
1、保险关系建立的根据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的;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是根据国家法规建立的。2、危险性质不同:自愿保险所保的危险损失仅以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有关;法定保险所保的危险一般涉及到多数人的利益。3、实施的目标不同:自愿保险主要是为了满足经济单位或个人对于灾害损失补偿的需要;法定保险是政府为解决某个领域里的特殊危险。4、保障的水平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障水平较充分。
1、保险关系建立的根据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的;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是根据国家法规建立的。2、危险性质不同:自愿保险所保的危险损失仅以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有关;法定保险所保的危险一般涉及到多数人的利益。3、实施的目标不同:自愿保险主要是为了满足经济单位或个人对于灾害损失补偿的需要;法定保险是政府为解决某个领域里的特殊危险。4、保障的水平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障水平较充分。
1、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即保险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报酬、并在规定范围内,以保险人名义独立经营保险业务的人;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收取劳务报酬的人;3、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之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3、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5、利用行政权力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9、串通投保人骗取保险金;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保险代理人展业是指保险代理人受保险人委托,代表保险人接受保险业务,出立保单,代收保险费的一种保险展业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投保人不直接与保险人发生关系,而是向保险代理人购买保单。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订立代理或授权合同,接受保险人委托,在职权范围内代为保险人进行展业推广活动,并向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
临时保险单又称“临时保险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签发之前,保险人发出的临时单证。暂保单的内容较为简单,仅表明投保人已经办理了保险手续,并等待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通常不超过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如果保险人最后考虑不出立保险单时,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必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1、诚实与告知义务:保险代理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也即保险代理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如实转交保险费义务:受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代理收取保险费,代收的保险费应按代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转交保险人。保险代理人无权挪用代收的保险费;3、维护保险人权益义务:保险代理人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或合伙隐瞒真相,损害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信用评级是指独立的社会信用评级机构,采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保险公司的财务能力和经营稳定能力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对保险公司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用一定的符号予以表示,从而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服务的一种机制。保险信用评级能够降低保险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成为保险公司的重要竞争策略和融资基础,还能够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辅助工具。
1、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2、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3、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如实告知是指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Materialfacts)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指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用来欺骗保险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远比保险人更加了解保险标的的情况,履行告知义务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