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学历要求可以不受第一点的限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任用的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前两点规定的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学历要求可以不受第一点的限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任用的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前两点规定的条件。
为了完成保险代理专业服务工作,保险代理公司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查勘、理赔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还应当对本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保险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人寿保险精算师是指受过数学、统计学、会计学和人寿保险学等专业训练并能从事寿险精算工作的专家。有些国家仅指取得精算协会资格鉴定的人。精算师的职责主要是测算合理的保险费率和投保额,计算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额、合理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审核投资计划并确保公司有一定的资金以保证足够偿付的能力等。
如实告知是指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Materialfacts)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指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用来欺骗保险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远比保险人更加了解保险标的的情况,履行告知义务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2、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解除合同的;3、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回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4、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亦称“未到期保险费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的一种形式。保险责任尚未届满,把应属于下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提存起来,用作赔偿准备金。保险合同的年度与会计年度通常是不一致的,故保险人在年底决算时,不能把所收取的保险费全部当作营业收益处理。对保险责任尚未届满、属于下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有必要以准备金的形式提存起来形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宽限期是指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但若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会重新恢复效力。
保险关系中的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保险的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
60天。《保险法》中的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