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可以委托他人行使吗
可以。由于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多数股东散居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不少小股东不愿为出席股东会而支出巨额的交通、食宿费用及行使表决权所花之时间,更有不少股东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原因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制度遂应运而生。
可以。由于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多数股东散居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不少小股东不愿为出席股东会而支出巨额的交通、食宿费用及行使表决权所花之时间,更有不少股东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原因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制度遂应运而生。
1、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2、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具体有这些情况:①公司经营风险加大,超出其投资可以承受的预期;②股东投资目的落空。股东投资于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回报,如果长期未获取投资回报,则应当允许股东退出等;3、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
1、实体条件:公司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股利分配虽然是股东的本质性权利,但有可能被股东因其利己性强行无理的进行分配,从而危及公司的资本充实,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程序条件: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符合利润分配的实体条件并不意味着股东就能获得股利,只有经过法定决策程序,形成利润分配决议后,利润才能转化为股利。公司的这一决策程序,就是股利分配请求权的程序条件。
股东表决权的基本原则:在资合性的现代公司,股东依出资额享有权益,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因而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原则,而非现代人合性的民主社会中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少数股东权是由持股额超过一定比例的少数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一般来说,持有股份超过公司总股份3%的股东,就属于少数股东范畴。少数股东权内容包括: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的财务账表和有关资料的权利,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问、咨询的权利;请求法院或执法机构对公司有关事宜进行审查、审计的权利。
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股东权是一种人身权。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可以进行转让,股东权不可以。
换股吸收合并是利好的,但不等于股价会上涨,因为换股前对被换股的股票利好,但是合并换股后,不一定能赚钱,要看投资者购买被换股的成本,成本低于换股价最好。因此换股后可能有人盈利,也有人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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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2、转让方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