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东香港东阳光向广东东阳光药业转让约25.71%公司股权 总对价约20.67亿港元 3月11日复牌

智通财经APP讯,东阳光(600673)长江药业(01558)发布公告,公司已获其母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告知,后者与其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东阳光销售有限公司(香港东阳光,公司直接股东,持有2.262亿股H股,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5.71%(销售股份))已于2024年3月8日订立一份股份转让协议,香港东阳光将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广东东阳光药业转让销售股份,对价为每股9.14港元。转让对价乃以签订该协议前20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每日收市价为基準,经参考所得出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9.14港元厘定。

股份转让的总对价约为20.67亿港元,该对价将由广东东阳光药业以现金或通过广东东阳光药业与香港东阳光协定的其他方式在不迟于交割日期后360天内悉数支付。

销售股份所附权利与义务以及其所产生损益的转让,已于2024年3月8日交割。

香港东阳光进一步承诺,于交割日期后,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完成有关股份转让的公司股东名册更新。

此外,公司已注意到,公司股份的价格及成交量于2024年3月1日有所增加。公司已向广东东阳光药业作出查询,并了解到广东东阳光药业正考虑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可能合并)。广东东阳光药业旨在通过可能合并(1)打造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医药产业链,并通过打通国内外销售管道打造全球领先的一体化医药企业;(2)通过缩短业务决策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综合运营效率;及(3)让公司能够共用广东东阳光药业全面完整的自主研发体系和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研发平台,引进新产品线,确保长期增长潜力,实现长期价值创造。

广东东阳光药业已告知公司,其目前建议根据可能合并,将以介绍形式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广东东阳光药业的新H股提供作为公司H股(广东东阳光药业或香港东阳光持有者除外)的注销价。目前正在準备可能上市的申请,备妥后将会向联交所提交。待可能合并完成后,公司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可能合併及可能上市仍处于初步阶段,且难以确定可能合併或可能上市会否进行。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4年3月11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公司股份在联交所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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