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终止卖深圳坪山新区聚龙山项目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ST长方(300301.SZ)今日收报1.18元,跌幅10.61%。

  *ST长方4月13日披露关于签署《不动产买卖意向书终止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与杭州一品良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筑实业”)于2023年4月签署了《不动产买卖意向书》(以下简称“原合同”),为盘活资产,公司拟向良筑实业或其指定单位出售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三号路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近期,公司与良筑实业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终止原合同并签署了《不动产买卖意向书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因良筑实业未满足政府出让土地时规定的受让方条件,且短期内无法满足受让标的物的条件,经双方协商同意,原合同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原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即行全部终止。

  2、双方确认就原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均已协商并处理完毕,不再有任何未了结的经济或法律纠纷。

  对于签署《不动产买卖意向书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ST长方表示,双方就原合同有关事宜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经济或法律纠纷,《终止协议》签署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推动标的资产出售事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不动产买卖意向书>的公告称,公司近期与良筑实业签署了《不动产买卖意向书》,公司拟向良筑实业或其指定单位出售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三号路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本次交易公司拟出售的标的物具体包括:宗地编号宗地号G13115-0102的土地使用权及宗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即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21597号项下厂房所有权。双方同意,上述所述标的物,含税意向交易总价款不低于人民币390,000,000元,最终价格以双方权力机构审批确定为准。

  *ST长方4月12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因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尚未有调查结果;公司进行了因子公司康铭盛产生的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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