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宁波鼎亮控制权变更系内部架构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

近日,针对新潮能源(600777)变更子公司宁波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简称“宁波鼎亮”)普通合伙人(GP)一事,市场上流传出一份关于“新潮能源相关问题”的文件,引发多方关注。

对此,新潮能源投关部负责人表示,本次宁波鼎亮GP变更系内部架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属于上市公司同一控制下内部架构的调整,不涉及对外资产或者权益的处分,该次变更的决策、操作均合法合规。至于外界流传的所谓“管理层以私人公司侵吞上市公司资产”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谣言,是被部分人员利用,对上市公司开展的恶意攻击。

资料显示,新潮能源主营业务为石油与天然气的勘探、开发与销售,其99.9%资产和经营活动均在美国,新潮能源通过宁波鼎亮和浙江犇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新潮能源美国公司Surge Energy US Holdings Company(简称“Surge Energy”)79%和21%的股份,新潮能源美国公司即为上市公司核心资产。

“新潮能源相关问题”文件中称,“2023年5月,宁波鼎亮的普通合伙人变更为Surge Energy Capital Holdings Company(简称“SEC”),2023年6月又变更为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简称“SEH”)。并且,宁波鼎亮于2023年5月18日对原合伙协议进行了大量修订,将宁波鼎亮的全部决策权、管理权、分红权及资产处置权等全权授予SEC,SEH此后又承继了上述全部权利。无论是“SEC”,还是“SEH”,二者均是新潮能源前任董事长刘珂在美国注册的私人公司。而在变更前,宁波鼎亮的普通合伙人是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为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通过以上变更操作,宁波鼎亮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由新潮能源变成私人公司。”

上述针对管理层的指控,遭到新潮能源的严辞反驳。新潮能源投关部负责人称,SEC与SEH均是Surge Energy新潮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100%持股全资子公司,公司下属的宁波鼎亮普通合伙人(GP)变更决策、操作均合法合规,部分人员却借此对公司恶意攻击,散播虚假信息,请大家切勿被别有用心之徒蛊惑利用!

查询相关资料(包括经美国行政部门认证的持股证明)及公司公告可显示,“SEC”和“SEH”两家公司均为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Surge Energy100%持股。也就是说,无论是烟台扬帆,还是SEC、SEH,均为上市公司下属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之间的合伙份额转让仅是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无论是调整前还是调整后,新潮能源对宁波鼎亮一直持有100%的股权,宁波鼎亮始终是新潮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任何外部主体,更非传言中的私人所有。

关于新潮能源变更宁波鼎亮普通合伙人的原因,专业人士指出:根据市场已公开的信息显示,新潮能源在2023年初面临多起金额巨大的债务纠纷。变更前,宁波鼎亮的GP是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仅400万,对宁波鼎亮出资仅100万元。虽然出资占比小,但作为GP依法执行合伙事务,烟台扬帆公司有权掌控宁波鼎亮的经营管理。一旦烟台扬帆公司股权因为债务纠纷被拍卖或执行划转,宁波鼎亮的经营管理权若落入上市公司之外的其他外部主体之手,从而直接导致新潮能源失去对美国子公司及美国油气资产的控制权,很可能会引发重大危机。新潮能源前述安排的真正动机极可能是,通过把宁波鼎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替换为外国企业,从而有效避免宁波鼎亮GP被轻易执行划转而导致失控的风险。

至此,关于新潮能源变更宁波鼎亮合伙人引发的传言,已经落下帷幕。但新潮能源的这场闹剧,更值得我们警醒。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股市谣言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上市公司声誉,也可能带给投资者巨大损失,影响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近年来,中央网信办等多个部门与行业自律性组织对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进行了持续打击,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震慑。业内有越来越多的人建议,让股市里的造谣者付出代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此前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不管是为了牟利,还是不负责任地传递假消息,客观上都会导致市场信息失真,可能使散户受损失,法律层面上看,两者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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