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广誉远(600771.SH)公告,2024年4月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据悉,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斌等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此外,因张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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