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终止向控股股东不超6.8亿元定增 中天国富保荐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8日讯 亚光科技(300123.SZ)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向深交所申请了中止本次发行的审核程序并获得同意,申请中止时限不超过3个月。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亚光科技表示,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亚光科技表示,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亚光科技2023年11月13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鸟控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价格为4.6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45,922,746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微电子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88,188,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3%,通过担保专户“太阳鸟控股财信证券-19 太控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8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2%,合计持有公司172,188,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5%;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跃先直接持有公司26,605,4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0%,李跃先为太阳鸟控股的控股股东,其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19.45%的股份。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李跃先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44,716,747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史森森、张峻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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